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产经 >正文

红星评论“关注二十大”④丨建立行贿人名单,行贿所得也应撤销

发布时间:2022-10-19 14:54:38陈江咏来源:

导读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才能让反腐工作平稳顺畅推进,才能拔出萝卜带出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10月17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才能让反腐工作平稳顺畅推进,才能拔出萝卜带出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10月17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在回答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要部署的问题时,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肖培提到,让受贿行贿一起查成为常态,实行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4.8万余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553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5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8.2万多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行贿人员6.3万多人,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行贿人员3.6万余人。

鸟儿有一对翅膀,马车有一对轮子,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才能让反腐工作平稳顺畅推进,才能拔出萝卜带出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否则,如果只是受贿人受到惩处,行贿人却相对较为“轻松”,缺乏一定的社会曝光,那么他们可能还会继续寻找新的受贿人,不能陷入这种恶性循环。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进遏止行贿的管理制度。过去,在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例中,看到的多是当事官员。相关的批评和反思,也基本是围绕腐败官员展开。但是受贿和行贿一体两面,没有行贿也就没有受贿。因此,同样需要将那些行贿人员“请”到台前来。这种公开透明的过程,于公众来说是一种知情和监督,于行贿人来说,也是一种惩戒和警告。

遏制行贿,除了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约束、惩处,可能还需要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手段。比如,可以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性和违法程度,限制企业资质、市场准入,让其在行贿前即掂量出“因小失大”,放弃行贿的念头。而这一工作开展的前提,就是建立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

其实,不只是受贿人和行贿人,在查清具体个案的基础上,还要追查产生腐败的根源,如行贿人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受贿人的理想信念是如何被攻破的,为何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举,预防权力腐败的机制还有哪些值得改进的地方,等等。只有这些问题也得到了厘清和解决,才能达到治本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还提到,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的确,行贿人的违法所得,往往不止于经济利益,还有种种光环下的社会地位。而建立行贿人名单,也可以有效剥离这些虚假的光环。

如果行贿人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社会公众人物,那么这些行贿所得,或者间接通过行贿得来的职务和荣誉称号,不仅应该撤销,还应该光明正大地撤销。透过这种公开纠正的形式,也能够形成一定的社会教育意义,形成崇尚公平竞争、唾弃暗箱操作的舆论氛围,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等有机统一。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翟礼

编辑 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