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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列: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11-02 17:14:50袁芸玉来源:

导读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钟雨欣 郑雪 北京报道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转眼间实施一周年。为更好推动个保法的落实...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钟雨欣 郑雪 北京报道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转眼间实施一周年。为更好推动个保法的落实,今天(11月1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承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召开。本次论坛邀请监管部门、专家学者与行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规范监督执法、平衡企业发展和数据合规,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水平上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出席本次论坛并致辞。他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法律,实施一年以来,对中国法治建设产生了直接的、全面的、深远的影响。

具体而言,在立法方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在相关立法中一以贯之、配套衔接,新近颁布或修订的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都有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

在执法方面,网信办、工信部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清朗”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力度空前、成效显著。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溯源治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协作也逐步加强。

在司法方面,“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意见。最高检专门就贯彻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下发通知,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公益诉讼条款落地落实,延伸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在守法方面,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法律实施中方方面面的情况和典型案例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向社会传递了国家加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强音。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尊重也渐入人心。

检察机关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授权的公益诉讼起诉主体之一,胡卫列从三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工作做了介绍:

一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设计。2017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希望通过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有效发挥司法在督促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治理效能。

二是检察机关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网络治理检察监督体系,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协作。《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最高检对下指导办案中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定群体,对于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探索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整改,如未及时落实整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介绍,最高检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追究违法主体的民事责任,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和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个人信息公益诉讼保护质效。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网信、公安、工信、市监等相关部门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咨询、办案辅助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凝聚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司法合力。

“相较生态环境保护等传统领域,个人信息保护虽然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一个新的办案领域,但是一年来的办案实践呈现出很强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未来特别重要的领域。”胡卫列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年轻的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统筹处理好数字经济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共同课题,需要凝聚各方智慧、研究最佳方案。”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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