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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品牌奶茶外卖,均存在强制收取包装费?
发布时间:2024-01-21 09:07公孙昭娟来源:
1. 购买霸王茶姬外卖,店家使用保温袋打包需要按每杯一元收包装费。
2. 古茗饮品。
1月11日,#霸王茶姬回应外卖按杯收取包装费# 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二名。有消费者表示,在霸王茶姬官方小程序购买6杯奶茶并选择外卖到家,6杯奶茶用了2个包装袋包装,结果被收取了6元的包装费。该消费者质疑,霸王茶姬按照杯数来收取包装费不合理。
南都湾财社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广州多家霸王茶姬门店。有店员告诉记者,选择“外送到家”,门店会使用保温袋包装,因此会收取相应的包装费,外送一杯收取1块钱包装费,消费者无法自行选择。随后,南都湾财社记者向霸王茶姬总部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消费者质疑
霸王茶姬强制收取包装费
近日,有消费者发现,在霸王茶姬官方小程序购买6杯奶茶并选择外卖到家,6杯奶茶用了2个包装袋包装,结果被收取了6元的包装费。该消费者质疑,霸王茶姬按照杯数来收取包装费并不合理。
随后,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在霸王茶姬官方小程序还是第三方外卖平台,购买霸王茶姬选择外送到家,均需要按照杯数收取相应的包装费,购买2杯包装费为2块,3杯包装费为3块,以此类推,而如果选择到店自取,则不会产生相应的包装袋费用。
霸王茶姬回应
已修改保温袋的购买规则
1月11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广州多家霸王茶姬门店。有霸王茶姬店员告诉记者,选择“外送到家”,门店会使用保温袋包装,因此会收取相应的包装费;如果到店自取,则会使用普通的纸袋包装,不会收取相应的包装费,门店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购买保温袋。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自主选择保温袋,多名店员均表示,这是由总部统一设置的,外送一杯收取1块钱包装费,消费者无法自行选择。
1月11日下午,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霸王茶姬已经修改了保温袋的购买规则,在霸王茶姬官方小程序,消费者购买饮品无论选择自取还是外送到家,均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保温袋”,购买1杯饮品保温袋费用1元、2杯2元,以此类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不购买保温袋。而在第三方外卖平台上,购买霸王茶姬仍需要收取相应的打包费。
霸王茶姬是一个创办于云南的新式中国风茶饮品牌,首家门店于2017年11月在昆明开业,茶饮产品以原叶鲜奶茶为主,覆盖纯茶、鲜果茶及周边相关衍生产品,价格定位在16-25元之间。第三方平台显示,截至1月11日,霸王茶姬拥有门店3189家。
记者实测
除奈雪外,其他品牌均默认需收包装费
除了霸王茶姬外,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喜茶、奈雪、茶百道、蜜雪冰城、古茗、沪上阿姨等品牌均需要收取打包费,喜茶、奈雪、古茗、沪上阿姨的打包费用均为1杯1元,而茶百道和蜜雪冰城则是1杯0.6元。
而在官方小程序上,除了奈雪可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保温袋外,其他品牌均同样默认需要收取包装费,但价格跟第三方外卖平台有一些差异。喜茶同样默认1杯收取1元的包装费,蜜雪冰城0.6元,沪上阿姨0.5元,古茗0.5元,茶百道则不提供外送服务。消费者在奈雪如果不购买保温袋,则无需支付额外的打包费。
喜茶广州一家门店员工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喜茶外送统一使用保温袋包装,消费者无法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保温袋,选择自取则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保温袋。而针对第三方平台和官方小程序上包装费收费存在差异,古茗广州一家门店员工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这主要因为平台差异所致,使用保温袋还是纸袋包装依据饮品的温度而定,与费用无关。
专家说法
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霸王茶姬、喜茶在外卖配送时使用保温袋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做法合理吗?对此,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霸王茶姬们使用“保温袋”来包装,意思是用保温袋保证产品品质,但是从常理的角度看,消费者即使不使用保温袋品质上也应该不会有明显问题,除非商家拿出靠谱的支持证明。这是很多商家的擦边球式的经营手法,靠这种操作长久挣小钱,因为消费者即使介意也不会花太多精力去维权,商家本质上并非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的。
“销售产品要有同销售方式匹配的包装,这是影响消费者购买与否的重要考虑因素。即使要收取打包费,商家也应该给消费者选择权,并对打包费明码标价和说明,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用或不用保温袋,现在部分品牌餐饮就有点强制向消费者售卖保温袋。在给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同时,商家还要说明使用不使用保温袋的差别在哪里,对产品品质是否有影响,消费者对此享有知情权。”宋儒亮进一步指出。
广东至信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亚民同样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如果奶茶包装使用的是特制的保温袋,奶茶需要保持温度才能保证口感,那么进行额外收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收费标准要合理、透明,在消费者消费前明确告知并最好给消费者以选择权,即可以选择消费使用保温袋或拒绝使用。“像霸王茶姬这样默认按杯收取包装费,有强制消费或不合理收费之嫌,既没有明确告知,收费标准也有失公平。”
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电商法律部负责人李晓怡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的选择权,大部分是在商品或服务是由多种可拆分的内容组成的情况下,要求单独购买某个商品,比如搭售。但她强调,这种选择也不能突破商家自主经营的权利,即商家为保障商品、服务质量为消费者配置的必要、合理的服务。
采写/摄影:南都·湾财社记者 詹丹晴 冯家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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