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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吊销、取保、失证驾驶… 滨州交警罚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2-10-25 11:45:12徐离艺广来源:

导读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现在内心特别后悔,现在承认错误,希望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现在内心特别后悔,现在承认错误,希望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吊销驾驶证期间绝不开车……”10月21日,常某杰在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保障科写下了一封态度诚恳、后悔万分的《悔过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个小伙子如此后悔?

醉驾被查!

2022年9月11日22时16分许,滨城区交警大队在黄河二路渤海三路路口设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鲁M803**号牌的车辆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0mg/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常某杰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

醉驾后果!

常某杰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证驾驶!

10月20日14时35分,常某杰驾驶车辆时被高新交警拦截。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神情局促慌张,显得不知所措,迟迟不出示证件。

民警查询发现,驾驶人常某杰因醉酒驾驶,驾驶证已于一个月前被吊销,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当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驾驶证吊销期间不能开车时,常某杰表示知道,至于为什么明知违法还开车,常某杰表示出行不方便,目的地距离非常近,也感觉不会被交警查到,于是就开车上路了,谁成想没开多远就被交警拦截了。

驾驶人常某杰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常某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理。

取保期间失驾后果!

常某杰无视法律法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失证驾驶,办案民警令其写出悔过书,依法没收保证金2000元。

从9月11日至10月20日,短短的40天时间,醉驾、吊销、取保、失证驾驶……这桩桩件件都令人匪夷所思,常某杰自是悔不当初。

滨州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和酒驾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将会追悔莫及。

勿侥幸!切勿明知故犯!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将会通过大数据推送和精准查缉,提前防范并及时查处逾期、未检、失驾等交通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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